一、警示类设备分级联动设计规范依据
二、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(一级预警联动)
联动触发条件:仅单一烟感 / 温感报警即可启动,无需双信号确认;
动作状态:低频间歇蜂鸣、柔和频闪灯光,仅提醒机房内部工作人员快速检查、疏散,不触发密闭、延时程序;
复位逻辑:探测器火警消除、主机复位后声光自动停止;双探测器确认火警后,声光切换高频持续鸣响,直至延时结束或按下停止键。
一级预警设计大幅降低误喷风险,单一灰尘、水汽触发探测器时,仅内部声光提示,不会关停风机、启动倒计时,保障机房日常不间断运行。
三、防护区门外释放声光报警器(二级火警联动)
触发条件:烟感 + 温感双信号满足与逻辑;
动作状态:高分贝连续警报、高强度红色频闪,警示外部人员禁止靠近防护区,同步提示物业、消控室人员该区域发生真实火情;
干预逻辑:延时窗口期按下紧急停止按钮,内外声光同步停止;延时结束喷放后,门外声光持续运行,直至系统复位。
四、放气指示灯(三级喷放锁定联动)
触发条件:管网压力开关受压闭合,反馈信号上传主机;
动作状态:红色 “气体喷洒 禁止入内” 文字常亮,无声音,持续锁定,延时阶段、未喷放时不点亮;
安全逻辑:指示灯点亮代表防护区内已充满灭火气体,有毒窒息风险,此时紧急停止按钮失效,无法中断系统,必须通风置换气体、人工复位主机才能熄灭指示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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