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队回复:消控员被安排做其他工作,发生火灾或遇到检查谁担责?

一、问题的核心:岗位变动后的消防责任谁来担
消防中控员被单位领导调离原岗位、安排其他工作,这是不少企业和场所都会遇到的实际情况——尤其是在中小型商户、老旧写字楼、小型工厂里,这种情况更常见:很多单位觉得“中控员平时没什么事”,就把人调去干杂活,最常见的是顶保安的班,要么是站门岗、巡逻,要么是顺带管着停车场收费;剩下的就是零零散散的活,比如帮行政搬物资、给仓库理货、甚至临时去前台盯半天班。
但随之而来的疑问很直接:如果这期间发生火灾,或者遇到消防检查出了问题,到底有没有责任?单位领导和已经调岗的中控员,责任该怎么分?
这个问题不是空泛的假设——现实里,不少地方的小商场,中控员的工位直接设在保安室,白天得盯着消防主机,晚上还要替保安值夜班巡逻;有的小型加工厂更甚,中控员既要负责消防设备监控,又要兼着车间的物料配送、厂区的卫生清扫,
里真正坐在中控室的时间可能连一半都不到。这种“一人多岗”的安排,看着是省了人力成本,可一旦出事,责任的界定就成了绕不开的坎。
二、先看规定:《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》里的说法
要理清责任,首先得看现行的管理规定。以北京为例,《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》里有两条核心内容:
第八条明确,单位主要负责人得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;第七条则要求,单位必须明确各层级、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。
这两条合起来的意思很明确: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,而“谁的岗位、谁负责”是基本逻辑。
也就是说,如果单位领导把中控员调离原岗位,同时明确了调岗后该员工的消防工作职责——比如调去当保安,就明确他的消防责任是“巡逻区域的消防设施检查、疏散通道畅通维护”,而原中控岗的消防值班、设备操作由专人接手;那调岗后的中控员,只需要对自己新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。
反之,如果单位只是调了岗,把中控员派去干保安、搬物资这些杂活,却没明确新岗位的消防责任,甚至连原中控岗的消防工作都没人接手——比如中控室的主机从早到晚没人盯,那责任的漏洞就得由单位来补,领导的管理责任也跑不了。
三、实际场景一:调岗后明确了消防责任,出事怎么算?
假如某社区底商的小超市,原本有个专职消防中控员,后来老板觉得“中控员白天没火情,闲着也是闲着”,就把他调去兼门口的保安岗,同时写了份简单的岗位说明:原中控岗的消防主机监控、设备巡检,每天早晚各做一次,其余时间去门口站保安岗,保安岗的消防责任是“盯着门口的疏散通道别被电动车堵了、检查门口的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”。
这种情况下,责任的划分就很清晰:
如果某天中午,消防主机报警显示超市仓库烟感异常,但当时中控员正在门口站保安岗,而老板没安排其他人盯主机,导致火情没被及时发现——这责任在老板,因为他没明确中控岗的日间值班责任,属于岗位安排漏洞;
如果是门口的疏散通道被居民的电动车堵了,中控员没及时劝阻,后来消防检查时被查到——这责任就是中控员的,因为保安岗的消防责任里明确了要管疏散通道;
再比如,中控员早上巡检消防主机时,发现某回路故障但没记录也没上报,结果晚上仓库起火时主机没报警——这责任还是中控员的,因为原中控岗的“设备巡检并上报故障”是明确的工作内容,不管他有没有兼保安岗,这个责任都得担。
四、实际场景二:调岗后没明确消防责任,责任怎么界定?
更常见的情况是,单位只调岗,不明确消防责任。比如某老旧写字楼的物业,把专职消防中控员调去干保安的活——既要巡逻楼层,又要帮业主搬东西、收快递,却没说原中控岗的工作谁接手,也没提保安岗需要管什么消防事。
这种情况下,一旦出问题,责任的重心基本都在单位领导身上:
要是消防检查来了,发现中控室从早到晚只有中控员巡逻间隙偶尔来坐十分钟,主机基本处于无人值守状态——这属于“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”,按照《消防法》,单位会被责令限期整改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,物业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,可能会被消防部门约谈、通报;
要是某天写字楼某层的电路短路起火,因为中控室没人盯主机,烟感报警半小时后才被巡逻的中控员发现,导致火情扩大——这时候物业领导的责任就更重了:轻则被追究行政责任,比如罚款、停职;要是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,还可能涉嫌“重大责任事故罪”,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而调岗后的中控员呢?如果他从调岗那天起,就没再收到过任何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,只是被派去干保安的杂活,那中控室无人值守、设备故障这些事,和他没关系;但如果他巡逻时看到某层的疏散通道被杂物堵了,却没跟领导说——虽然岗位没明确,但按照《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》里“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”的要求,员工发现火灾隐患有上报的义务,这时候他可能会被认定为“未履行消防安全义务”,承担次要责任,比如被单位内部处罚。
五、实际场景三:“临时顶班”的责任怎么算?
还有一种更模糊的情况:中控员已经被调去干保安的活了,但领导时不时会让他“临时回中控室顶个班”——比如新招的中控员没来,或者原中控岗的人请假了。这种“临时顶班”没书面安排,全是口头通知,责任界定就更麻烦。
比如某批发市场,中控员调去干保安半个月后,某天原中控岗的员工生病请假,市场经理口头跟他说“今天你回中控室盯
”,他没拒绝,结果当天下午主机报警时,他忙着回微信没及时处理,导致火情蔓延。
这种情况下,责任划分是:
市场经理要承担主要责任:他没对“临时顶班”做书面的工作安排,也没确认中控员是否还熟悉主机操作,属于管理不到位;
中控员要承担次要责任:他接受了临时顶班的任务,就相当于临时履行了中控岗的职责,操作疏忽导致火情延误,要承担对应责任。
反过来,如果中控员明确拒绝了临时顶班,说“我现在是保安岗,不会操作主机了”,但经理还是强迫他去——那出事的主要责任就在经理,中控员的责任会轻很多,甚至可能不用担责。
六、单位领导的责任:绕不开的“主体责任”
不管调岗的理由是“省人力”还是“临时缺人”,单位领导的责任都是跑不掉的——因为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里明确,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
责任人,而《消防法》也规定,单位要“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通,保证防火防烟分区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”。
具体来说,领导的责任体现在这几点:
1. 调岗必须有书面安排,明确新岗位的工作职责,尤其是消防责任——不能只是口头说“你去干保安吧”,却不说保安岗要管什么消防事;
2. 原中控岗的工作必须有人接手,不能出现“中控室没人盯”的空缺——哪怕是临时调岗,也得安排专人负责消防主机监控、设备巡检;
3. 调岗后的员工,必须接受新岗位对应的消防培训——比如中控员调去干保安,得培训他怎么检查消防设施、怎么疏导疏散通道;调去干仓库管理,得培训他仓库防火的要求、易燃物品的存放规范;
4. 不能强迫调岗员工干超出其岗位责任的消防工作——比如不能让保安岗的原中控员,在没培训的情况下操作陌生的消防设备。
要是领导没做到这些,比如调走中控员后让保安兼着中控岗,却没培训保安操作主机;或者调岗后没明确任何消防责任,导致隐患没人管——那不管是消防检查出问题,还是发生火灾,领导都要承担主要的管理责任。
七、调岗中控员的责任:“干多少活,担多少责”
对于已经调岗的中控员来说,责任的边界其实没那么复杂,核心就是“你实际干了什么消防相关的活,就对什么负责”。
具体可以分成几种情况:
1. 明确了新岗位的消防责任,且只干新岗位的活——比如调去当保安,只负责巡逻区域的消防设施检查,那只对这个工作负责,原中控岗的事和你没关系;
2. 没明确新岗位的消防责任,但干了消防相关的活——比如调去干保安,顺便帮领导检查了消防主机,那检查主机时出的问题,你得担责;
3. 没明确责任,也没干消防相关的活——比如调去干杂活,只搬东西、收快递,那消防的事基本和你没关系,除非你看到隐患没上报;
4. 被强迫干超出岗位的消防活——比如领导逼你去操作不熟悉的消防设备,你明确拒绝了还是被强迫,出事了你不用担主要责任。
举个最常见的例子:中控员调去当保安,领导让他“每天巡逻时顺便看看消防栓有没有漏水”,他照做了,但没看出来消防栓的阀门松了——这时候他要承担“未按要求检查消防设施”的责任;但如果领导没让他看消防栓,他也没管,那消防栓漏水导致的问题,和他没关系。
八、怎么避免责任扯皮?把“丑话”说在前面
现实里,大部分消防责任纠纷,都是因为“没说清楚”——领导不写书面安排,员工不问清楚责任,真出事了互相推。要避免这种情况,最直接的办法就是“把该说的话、该做的事落在纸面上”:
1. 调岗的时候,一定要要一份书面的岗位调整通知,上面得写清楚新岗位的工作职责,包括对应的消防责任;
2. 原中控岗的工作交接,要签书面的交接单,写清楚接手人是谁、交接了哪些消防设备、哪些工作内容;
3. 要是领导让你干临时的消防活,比如顶中控岗的班,更好
让他写个临时工作安排,或者至少在工作群里说清楚,留下记录;
4. 要是你觉得新岗位的消防责任不明确,或者自己干不了对应的活,比如不会操作新的消防设备,要及时跟领导提,更好
是发文字消息,留下沟通记录。
比如某餐饮企业调中控员去干前厅服务员,员工跟领导要了书面通知,上面写着“新岗位消防责任:负责自己负责的包厢内烟感报警器的外观检查,发现异常及时上报”,同时签了交接单,明确原中控岗的工作由另一个员工接手。这种情况下,不管是消防检查还是出事,责任都能直接对应到具体的人,不会出现“说不清”的情况。
九、别把消防责任当“小事”:现实里的教训
可能有人觉得“没那么巧,哪会刚好出事”,但现实里,因为中控岗调岗导致的消防事故,其实不算少。
比如2022年某城市的一个小型服装批发市场,老板把中控员调去干保安,没安排人接中控岗,中控室基本没人盯。某天市场里的一个摊位电线短路起火,烟感报警后主机没人管,等巡逻的保安发现火情时,火势已经烧穿了隔壁两个摊位,造成了几十万的损失。
最后消防部门的认定是:市场老板承担主要责任,被处以3万元罚款,同时被追究行政责任;调岗的中控员因为已经没干中控的活,不用担责,但因为巡逻时没及时发现火情,被单位内部处罚了几百块钱。
再比如2023年某老旧小区的物业,把中控员调去干保洁,同时让保洁兼着中控岗的活,但没培训保洁怎么操作主机。某天小区楼道的电表箱起火,主机报警后保洁不会处理,导致火情扩大,烧坏了三个楼层的电路。
最后物业被罚款5万元,物业经理被约谈,保洁因为“未掌握消防设备操作技能却履职”,被单位辞退,同时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。
这些例子里的情况,都是最常见的“调岗不管责”“一人多岗不培训”,最后的结果却一点都不“轻”——要么是罚款,要么是丢工作,严重的还要坐牢。所以不管是领导还是员工,都别把消防责任当“小事”,该明确的明确,该拒绝的拒绝,别等出事了再后悔。
十、总结:责任不是“糊涂账”,是“一笔一笔算清楚的账”
消防中控员调岗后的责任问题,既不是“领导全担”,也不是“员工全推”,核心就是两句话:单位要把“岗位和责任”对应清楚,员工要把“干了什么活”记清楚。
对单位领导来说,别为了省点人力成本,就把消防岗位当“
岗”,该设的岗得设,该明确的责任得明确,该培训的得培训——消防责任是“主体责任”,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;对调岗的中控员来说,别稀里糊涂地干活,该要的书面通知得要,该问的责任得问,不该干的活别硬接——你只需要对自己实际干的消防工作负责,不用替别人的管理漏洞背锅。
说到底,消防工作不是“走个过场”,责任也不是“说说而已”。不管是调岗还是干杂活,把该明确的明确、该落实的落实,才是既保护单位,也保护自己的
办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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